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赤院党组字〔2020〕37号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赤院党字〔2018〕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安排 (一)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工作1.报送材料。11月12日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基层党组织)参照《赤峰学院党员档案材料目录》(附件1)将拟发展的中共预备党员相关纸质材料报至党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见《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工作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
2.党委组织部预审。11月12日-11月16日,党委组织部预审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材料,预审结束后将预审结果向各基层党组织反馈。
3.公示。11月17日-11月23日,党委组织部对符合条件的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4.发展对象培训。11月17日-11月19日,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对2020年下半年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参加结业考试。
5.发放入党志愿书。11月23日,统一发放《入党志愿书》。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
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1月2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进行讨论、票决,并将讨论、票决结果写入《入党志愿书》。经机关党委、党总支会议审议后,将机关党委、党总支审议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
7.组织发展谈话。11月27日前,由各基层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应为二级学院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对本单位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与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进行谈话。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赤院党字〔2018〕57号)要求,做好本单位预备党员拟转正相关工作,于12月22日前将预备党员拟转正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崇正楼208室)。报送的纸质材料见《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报送材料清单》(附件3)。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备案工作 (一)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1.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时是否年满18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党组织对其是否进行过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
2.推优工作。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或团组织推优(28周岁以下的教职工或学生均需共青团推优入党)等方式推优。
3.确定报备。严格按照《细则》有关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于11月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备案(备案材料见附件4)。
(二)新确定发展对象工作1.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否具备党员基本条件。
2.确定报备。严格按照《细则》有关要求确定发展对象,于11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备案(备案审核材料见附件5)及发展对象材料审核(发展对象审核材料见附件6)。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标准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时间为准;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以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核时间为准。
三、“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以上工作后要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环节的信息:
(一)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维护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环节信息;
(二)新确定发展对象的,要维护完“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环节信息;
(三)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要维护“预备党员的接收”环节信息;
(四)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要维护“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环节的信息。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
(二)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赤院党字〔2018〕57号)要求,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政治审查、集中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五个环节二十五个步骤”的要求,做到严格把关、全程纪实。
(三)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青年教师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对本单位非中共党员青年教师明确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
(四)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不能坚持标准、履行程序不严、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纠正错误;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附属医院党委和第二附属医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安排。附属医院党委和第二附属医院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赤院党字〔2018〕57号)要求,做好本单位2020年下半年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于12月28日前,将本单位新接收的中共预备党员名单及转正的党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备案。
2020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赤峰学院党员档案材料目录
2.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工作报送材料清单
3.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报送材料清单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材料
5.确定发展对象备案材料
6.2020年新列发展对象审核材料清单
7.2020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表格
8.2020年度学生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10.入党志愿书填写样式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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