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文件
赤院团字[2020]3号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
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血液,按照共青团中央印发的 《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中青发【2019】9号)和《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赤院党字[2018]57号文件)要求,请各团总支、团支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 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 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 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 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的团员优先推选。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 认真执行团的决议, 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5.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1 年以上团龄年满18周岁的团员,且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
6.2019年考试中无挂科。学生自入学起至推优前,所有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二分之一。
7.参加学校团校培训,取得团校结业证书的团员。
8.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解除的,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不予推优。
二、推优程序
1.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确定“推优”提名人选(通过网络进行)
(1)召开团员大会。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 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公布“推优”标准和具体要求,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和各方面实际表现。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 进入推荐环节。
2.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优”推荐人选 (通过网络进行)
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支部委员会,到会委员应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支部团员大会提出的“推优”提名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讨论确定“推优”推荐人选。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以书面的形式向团总支介绍推荐对象的情况和团员大会情况。
3.二级单位团总支考察审核,确定“推优”人选
各团总支对“推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审核范围包括推优人选年度考核、教育评议、综测成绩、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真实性。研究确定拟“推优”人选(“推优”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并在本单位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优”人选个人基本情况、本单位团总支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团总支将“推优”有关材料,包括《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统计表》、公示表(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签字确定公示无异议并盖章)、团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交至到校团委组宣部(崇德楼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fxytwxc@126.com。团委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反馈到推优对象所在单位团总支。
联系人:王艳丽
电话:8300126
附件: 1、赤峰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2、赤峰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统计表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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