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其中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5-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外语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工学院印章。沈阳工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工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工学院印章。
五、收、退费等说明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退费。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受奖面达28%左右。
学院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年。
学院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2)国家(政府)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
(5)勤工助学
1.调档比例: 120%。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学科类招生的专业,以大类招生专业进行录取)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外语、语文、数学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1)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2)表演专业:
7、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9、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113122
E-mail : syyyy-zsjy@163.com
024-58217016、024-58217017、024-5821701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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