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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代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代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以“宽口径、厚基础、大平台”为特征的本科教育,培养适应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领袖型人才,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我校医学院按专业录取,新生进校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日语、德语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鉴于目前的高考专业志愿目录不能准确表达我校按院招生的含义,因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实行按院招生的学院以教育部制定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类名称进行招生(相当于一个专业志愿),供考生作为专业志愿选择填报。

  1、我校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3、我校仅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方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该省已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5、对于教育部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校原则上按照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7、国防定向生录取办法按解放军总装备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章程》执行。

  9、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依次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11、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四、优惠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选拔预录取和A档的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

  2、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3、高考优秀考生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六、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其它

  ① 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③ 艺术类(艺术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⑤ 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30,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按《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符合新生奖学金条件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奖学金申领手续。

  七、监督和保证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邮编:200240

  传真:(021)3420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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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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