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 保证201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2011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2就读
3、基本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四、录取原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5、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本科专业4600元/年
3、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监督和保证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七、信息公开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5811852
Email:zb2011@njutcm.edu.cn 网址:http://xsc.nj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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