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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 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2015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1就读

  3、学制:四年、五年、八年和九年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四、录取原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一个A+加两分,若同时出现两个A+加五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如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如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比较考生的语数总分含附加分;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比较考生选测科目等级,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113本科专业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613本科专业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如再相同,则结合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5、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113的本科专业:5200-7800元/年。(详见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

  2、住宿费:

  3、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监督和保证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七、信息公开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5811852

  邮箱:zsb@nj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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