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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6年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2016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1就读

  3、基本学制:四年或五年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四、录取原则

  2、调档比例不超过11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具体有中药学类(含中药学专业、中药制药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药学类(含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两年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辅以学生成绩,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6、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8、录取结果公布:(1)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2)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

  2、住宿费:1500元/年。

  学校设有多项校、院级奖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25-85811025。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电话:025-85811852

  邮箱:zsb@njutcm.edu.cn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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