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校名为东北电力大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第六条 联系信息:学校招生就业处的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
网址:http://www.nedu.edu.cn
第七条 艺术类本科在提前批、艺术类批次中录取;
第九条 各省市区计划人数:
第三章 学历证书及学费标准
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东北电力大学,证书为全日制本科或专科层次证书
1、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英语、日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播电视编导;
3、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5、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体育;
7、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交流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专业:
2、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4840元/人.年。
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4180元/人.年。
6、轻化工程专业:3800.00元/人.年。
8、国际交流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5000.00元/人.年。
1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6820元/人.年。
1、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3630元/人.年。
3、机电一体化技术、、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4100元/人.年。
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高考分数,按“专业级差”方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志愿级差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专业级差分数原则上一般为 5 分,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投档分数为准。在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有政策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中,本科英语、国际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所有专科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俄语考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由于工科专业尤其自动化、应用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录取时从严执行。
1、报名条件: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参加我校术科加试或面试取得《加试合格证》者(吉林省美术类考生参加省美术类统一测试,报考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须单独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
3、报考本科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无术科加试。报考我校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加试,加试内容:素描、色彩,考生自备画具。
我校将依据各省招办提供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加试所报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报考第一志愿优先录取、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以身高优先)。
我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按照如下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以文化课60%,体育加试成绩40%作为综合成绩,按此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运动项目有龙舟和冰雪运动两个项目(由于龙舟没有专项等级运动员,符合龙舟运动素质要求的运动员均可报考我校)。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我校今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高水平运动员。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加试(吉林省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组织的体育复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由学校负责录取。
(本章程下载网址:http://job.nedu.edu.cn/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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