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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区域:2011年我校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四川、江苏、福建、江西、山东、陕西10个省份招生。  2、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其他  1、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三个专业为78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档次按物价部门核准的相应标准收费。  2、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凡是报考我校园艺技术、观光农业等农业种养类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全部实行免学费就读政策。  3、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以下措施:1、按相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2、设立国家助学金,最高额度为4000元/人。3、按要关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最高额为6000元/人。4、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2000元/人。5、每学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6、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4、考生可通过招生主页或热线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5、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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