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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2、院校代码:12645

  溪口校区—奉化市溪口镇武岭路11号(邮编:315502)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专科(高职)

  1、招生区域:2015年我校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江苏、福建、江西、湖南10个省份招生。

  三、录取原则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性别要求:没有特殊性别和比例要求。

  (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无专业加试要求;

  a.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c.旅游管理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分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四个专业。

  e.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其他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三个专业为9000元/学年;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八个专业为6600元/学年,城市园林、园艺技术两个专业为6300元/学年(其中园艺技术免学费就读);其他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另外,录取为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考生另有校企合作特色培养部分费用(2650元/年)由企业收取。

  2、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录取为园艺技术等农业种养类专业的考生学费由国家资助。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并设有素质与能力拓展成就奖学金,奖金100—5000元不等。

  4、考生可通过招生主页或热线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6、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法人代表史习明。

  地 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招生就业处

  电 话:0574—88122233(多路接听)、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邮 箱:zsjyc@nbcc.cn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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