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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关于评选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

2021-03-22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党委、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表彰两年来在学校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学校将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职工小家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1.各申报单位可参加先进工会组织和模范教职工小家的评选。

2.各工会小组长(担任工会小组长2年以上)可参加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

3.我校在岗工会会员(成为工会会员2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

(二)评选比例

1.拟评选出先进工会组织1个推荐到校本部参加评选。各申报单位可申报不多于1个先进工会组织。

2.拟评选出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推荐到校本部参加评选。各申报单位可申报1名优秀工会工作者。

3.拟评选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31名推荐到校本部参加评选。各申报单位可申报名额详见附件6。学校教职工协会单独申报,拟评选出1名推荐到校本部参加评选。

4.拟评选出模范教职工小家1个。各申报单位可申报不多于1个模范教职工小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组织

1.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干部配备到位且整体素质高;工会工作注重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工会组织成员积极进取、创先争优、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工会组织受到广大教职工拥护。

3.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集体中成员违反《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本人为工会会员,按期缴纳会费,带头履行会员义务。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热爱工会事业,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甘于奉献、任劳任怨,能够深入到教职工中,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4.出色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工会开展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可和好评。

5.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违反《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本人为工会会员,按期缴纳会费,带头履行会员义务。

2.热心工会工作,为工会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并取得好成绩。

4.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广大教职工好评。

5.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违反《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模范教职工小家

1.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和建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教职工小家制度规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划,小家整体氛围健康和谐,有凝聚力,教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2.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实行各项公开制度。

3.不断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机构,教职工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及设施,活动经费有保障;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活动,活动有特色、有创新、有总结和宣传报道,50%以上的教职工经常参加小家活动。

4.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意愿和诉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5.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集体中成员违反《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2.本次评选机关单位以各机关党支部为牵头单位组织申报,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申报工作;学院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学校教职工协会推荐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以协会为单位组织申报。

3.2018年已荣获过相同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重复参加此次评选。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集体和个人,名额不再进行补充。

4.按照要求填写上报材料(附件1、2、3、4、5)各一式两份,申报表内事迹材料800字以内,事迹材料要有事例、有数据,要实事求是,经各基层工会审查并征得所在党委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5日12点前送交校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单位需提交小家场地和设施全貌电子版1张(jpg格式)。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idong2019@hit.edu.cn。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姚英学

委 员:

张 敏 马广富 梁大鹏 魏 军 李其樾 徐晶 张惠屏 朱宁 赵轶杰 俞晓国 计红军 王立欣 王轩 张钦宇 李兵 金文标 李明雨 宋聚生 仲政 李笑野 左平兵

秘 书:史 磊

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H725室),联系人:李冬,联系电话:86970234。

本次评选各奖项由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审,报校党委批准后,推荐到校本部参加评选。由校本部进行最终评选、表彰和奖励。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申报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3.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4.哈尔滨工业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表

5.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统计表

6.优秀积极分子申报名额表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申报表.doc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doc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doc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表.doc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统计表.doc附件6-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名额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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