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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01-10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校区各单位:

2022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

为夯实防控措施,筑牢校园防线,资产管理处将于寒假期间严格执行人员进楼身份核验及体温监测工作。师生员工进入教学、科研、办公区域时,学生需核验学生证或校园卡,教职工需核验身份及入校编号,校外人员需核验入校编号或访客二维码,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校。请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分别通知寒假期间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进入教学、科研、办公区域需提前准备身份证明材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资产管理处王凯, 电话:13530660505

资产管理处孙硕男,电话:18128879847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明确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

请科学技术处、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分别统计校区科研、教学实验室寒假期间使用情况,明确实验项目及内容、实验时段和实验责任人,并填报《哈工大(深圳)实验室寒假期间使用备案表》(附件1),于1月12日前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做好假期实验室隐患排查整改

1.各单位各实验室要明确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实验室负责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可参考《哈工大(深圳)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2)开展每日自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用水用电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留存检查记录。

2.各单位各实验室要根据自查结果和学校寒假前多轮次安全检查情况,利用假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对相关情况做好台账管理。

(三)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1.清理不用或废弃的危险品及实验废液、废瓶,对暂时无法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妥善暂存并张贴警示标识。及时清理废旧仪器设备和杂物,实验室内不留废纸箱、废报纸等易燃物,楼道等公共场所不得堆放仪器设备和杂物。

2.寒假期间不运行的实验室一律关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锁)好门窗。

3.需要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应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措施和物品。各实验室规范化学品的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的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制度。严禁在实验室进行用餐、吃零食、烹煮食物等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唐悦德,电话:18666908175

资产管理处孙硕男,电话:18128879847

三、学生生活区安全工作

(一)请学生工作处明确寒假期间在校学生名单,对每一个有人宿舍明确宿舍安全员和联系方式,并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指导安全员按照“哈工大(深圳)学生宿舍假期温馨提示”(附件3)做好每日宿舍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请学生工作处统计寒假期间无人或仅有一人留校的学生宿舍。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研究院)将逐房间做好这一类学生宿舍的假期隐患排查工作。

(三)请学生工作处通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在校学生开展登记,资产管理处统筹做好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上牌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崔新贵,电话:13669189758

资产管理处李珊, 电话:18682066963

附件1. 哈工大(深圳)实验室寒假期间使用备案表

附件2. 哈工大(深圳)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附件3. 哈工大(深圳)学生公寓假期温馨提示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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