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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一批次国有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

2021-03-22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

根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17〕17号)、《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处理操作规程》(深财规﹝2014﹞15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报废电器电子产品统一回收平台有关问题的通知》(深财资〔2020〕14号)的有关规定,我处已对一批电器电子产品类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经审核,现将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一、已对一批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电器电子产品,通过集中处理方式,移交至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统一回收平台,报废处置资产账面原值1,927,375.00元。

二、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已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调整相关资金、资产账目。

特此通知。

附件: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表.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2021年03月22日

(联系人:熊国平,电话:226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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