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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三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0-08-27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

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圳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深入研究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深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研究阐释工作,为助力哈工大建成世界一流的百年强校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思想保证,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现面向全校征集哈工大(深圳)第三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专兼职党务与思想政治工作者(教职工党员、专职组织员、教工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学院承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工)

二、选题范围

详见《哈工大(深圳)第三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

三、具体要求

(一)课题研究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这一主题,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二)课题研究对于推进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有实际意义,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负责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任务书必须由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印章后方可申报。凡申报学校党建课题未结题人员,不能申报下一届课题。

(四)哈工大(深圳)第三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共设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对逾期未结题的,或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撤销并停止使用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该专项研究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根据课题研究范围,结合选题指南自拟题目,课题负责人填写《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邮箱:hitszdj@hi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出拟立项课题,经学校党委批准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立项资助。

五、结题验收

(一)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3),由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组负责结题验收。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的特点,可采用答辩、现场考察、书面评审等不同形式进行验收。

(二)申请结题验收时,需提交1份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者研究报告。每项课题研究应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原则上重点项目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般项目至少有1篇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六、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经费及管理  

(一)课题设立专项研究资金。重点项目20000元、一般项目10000元。

(二)在研期间,课题经费按照50%的比例预拨,其余50%待通过结题评审后支付,结题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课题不再支付其余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课题申报资格。

(三)课题验收合格后,按课题预算支出的项目进行报销。

七、相关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对待研究工作并保证完成课题的时间、精力和其他相关条件。

(二)请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课题申报联系人:陈雨薇 联系电话:18565656070

附件1 哈工大(深圳)第三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 哈工大(深圳)第三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 哈工大(深圳)第三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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