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院代码为12620,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六条 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八条 体检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省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算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一)按照公平、公正和高分高录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于达到学校录取要求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对于总分进档的考生,如单科成绩优异,可适当照顾录取到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本科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可达到7年。
(三)实行困难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第十七条 监督措施及申诉办法:学院专门成立招生纪检工作办公室,由院党委派专人负责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监督,并受理各项申诉。联系电话:020-22245837、22245822 联系人:林老师
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 邮政编码:510545
电子邮箱:ngzhaoban@21cn.com 学院网址:http://nanguo.gdufs.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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