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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年第三季度城市发展 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9-14 0 新闻公告 来源:大连民族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大连市2021年第三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详见《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附件1)。申请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需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附件2)所列岗位条件。

  现将认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21年1月1日起,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交支撑材料。

  (一)申请表及备案表

  (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需单面打印);

  (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4)

  (3)大连市2021年三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一览表(附件5)

  以上表格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要求以“紧缺+申请表/备案表/一览表+学院+姓名”命名。

  (二)支撑材料

  1.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单位审核后当场返还)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侧);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复印件(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准,对学历超出岗位要求的,高于要求学历就读年限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三)申报材料顺序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好并用燕尾夹夹好,切勿装订:申请表、备案表、一览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

  三、所在单位(部门)审核

  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逐项核实,并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廉洁自律、现实表现等方面全面把关。

  (一)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须认真审核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原件,并逐项核实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在每一个复印件上签署“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部门)公章。

  (二)全面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

  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廉洁自律、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把关,填写《大连市2021年三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单位(部门)审核表》(附件6),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严格按照填表示例填写,不要更改表格样式;

  2.请务必于9月16日16:00前将各单位审核表及个人的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人事处(综合楼a725),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任强

  联系电话:87509391

  邮箱:shizike@dlnu.edu.cn

  

  

  人事处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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