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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2.国际代码:12026

  4.学校地址: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二、招生计划

  1.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为4280人,其中本科生404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240人。

  三、录取原则

  2.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辽宁省设专业级差,级差为10分。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8.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10.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2)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②辽宁省、湖南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四、吸引优质生源政策

  2.符合学校规定的普通类本科文体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入学后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确保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4.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

  各专业学费按辽宁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学费。

学费金额 专业名称
3200元/生·年 汉语言文学、少数民族预科
3500元/生·年 对外汉语[u][/u]
4000元/生·年 经济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会计学
4200元/生·年 市场营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技术(植物)、光电子技术科学
4800元/生·年 自动化、英语、日语(零起点)、朝鲜语(零起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功能材料
10000元/生·年 艺术设计、动画

  六、新生复查

  七、毕业证、学位证

  八、毕业生就业状况

  九、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十、新生校区安排

学院名称 校区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 在金石滩校区报到、就读。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国际商学院
设计学院 在开发区校区报到、就读。
理学院
机电信息工程学院 在金石滩校区报到、就读,第二学年转至开发区校区就读。
生命科学学院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文法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物理与材料学院
预科部 在开发区校区报到及就读,升入本科后按2013年招生章程安排校区就读。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学院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传 真:0411-87656638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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