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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2. 国际代码:12026

  4. 学校地址:学校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有两个校区:(1)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2)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

  1. 2009年招生计划

  2.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2)英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入学后统一按日语零起点组织教学;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录取时口语成绩是否计入总分以生源所在地的要求为准。

  (4)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3. 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三、录取规则

  2. 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录取时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4.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单独执行,详细情况参见《大连民族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 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

  3. 通过网络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和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4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

  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 综合奖学金:4000~700元/人.年

  6. 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200元/人

  七、学费标准

  八、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已经连续八年在90%以上。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 人:袁老师 祁老师

  电子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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