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2020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已经启动,现在将《202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推动构建体现辽宁特色、辽宁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在辽宁省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25日后出生)。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课题指南》从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角度出发,拟定一批规划选题。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项目评审时,主要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平等对待,一视同仁。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四、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其中选题有新意、针对性强、学术价值较高的可资助5000元。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比照项目资助经费金额给予1∶1以上的配套资金支持,或以适当比例予以奖励。对于无资助经费的项目,要适当予以资金支持。
五、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3个学科。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申请人须按《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等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我办。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八、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按照我办公布的《2020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申报汇总表》等)请从辽宁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九、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照《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各单位向我办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叠落夹在原件内。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请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务必将本单位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至我办,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单位申报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电子版”字样,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十一、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一选题重复申报。我办不受理高校、科研单位人员个人申报。本年度项目申报,我办对各单位项目申报数额不做规定,各单位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并做好申报资格和申报内容的前期审核。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仲天宝
联系电话:0411-87656195
电子邮箱:ztb@dln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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