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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2021-12-21 0 新闻公告 来源:赤峰学院新闻网

关于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支部):

根据团中央和学校党委安排,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

二、开展时间

12月21日至1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主题,通过专题学习、分享交流、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必须做到全覆盖。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围绕主题,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强调活动效果和影响力。参加活动的每个团支部都要围绕主题单独开展至少一项有特色的主题团日活动。

2.加强疫情防控,做好预防。在活动期间,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学习活动,线上、线下的形式皆可,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好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好基层团支部和团员学习情况,营造浓厚氛围,1月20日前以团总支为单位报一篇微信公众号新闻,至少单独报道一个团支部学习的详细情况。

4.做好总结,树立典型。于3月10日前组织团支部将学习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将活动总结材料、新闻(包括图文视频资料)报校团委,内容涵盖开展学习的形式,团支部会的次数、团员学习的人次,基层的反响,学习取得的效果等内容。总结要对青马班(院级青马班)的学习情况进行单独介绍,包括开展学习的形式,集中学习的次数、学员学习的人次,学员的反响,学习取得的效果等内容。纸质版签字盖章送到崇德楼204室,电子版发送至cfxytwzzb@126.com,邮件文件名均以某某主题团日+某某团总支”命名。各团总支要对各支部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初步遴选,以备推荐团支部参加年底“优秀主题团日表彰”和“活力团支部”评比。

联系电话:8300126

联 系 人: 于 涛

共青团赤峰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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