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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新生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2020-10-02 0 新闻公告 来源:赤峰学院新闻网

关于收取新生

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今年新生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收取以班级为单位,由学工办统一收齐后10月15日之前交到博远楼校园安全管理处101室。

具体要求:

1.填写《新生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登记表》1份(附件下载),在《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区内学生”“区外学生”。

2.除《登记表》外,区内学生交户籍证明,区外学生交户口迁移证。

附件:登记表

赤峰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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