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安徽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本科:英语、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70%。
第十五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 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录取。
第五章 学费标准
1. 本科:
②理科专业:4500元/生/学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4950元/生/学年
④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国内学习期间):220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志愿填报手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专业是我校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本科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在我校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的相关要求,赴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继续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颁发的文学学士(视觉与表演艺术)学位证书和安徽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历及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学费按美方当年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的安徽大学二级学院,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省教育厅主管,纳入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办学地址在合肥市文忠路。本章程不适用于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工作,其招生与录取规则详见《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网)。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551-63861666,63861777
网址:http://zsb.ahu.edu.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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