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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概况:

学校校园占地1146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56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经、艺、教七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0个、特色专业8个。现有专任教师700多人,其中正高56人、副高205人。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7369人。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发展理念,坚持“地方性 应用型”办学定位,培育“建应用专业群,走校地合作路,创文化育人牌”为基本内涵的办学特色,努力推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招生专业

计划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加试范围

电子信息工程

2

计算机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简明教程》,余孟尝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第三版

测绘工程

2

计算机基础

《测量学》顾孝烈等编著,同济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软件工程

2

计算机基础

《C程序设计(第4版)》谭浩强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70

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财经商贸、旅游等大类

公共英语

师范

105

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土木建筑、电子信息、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以及基础学科等大类

公共英语

5

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土木建筑、电子信息、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以及基础学科等大类

公共英语

退役士兵

370

(一)招生对象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按照新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习2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七、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或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1. 基本信息采集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确认时间:3月30 -31日(申请免试的须在3月30日确认)

提交材料:《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毕业生退役士兵,在申请免试入读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升本专业时,还另须提供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材料。

3. 缴费

4. 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考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总分300分。公共科目为150分,由计算机基础和英语两部分组成,各占75分;专业科目为专业基础课,150分。

考试内容参照《宿州学院2017年专升本各专业专业课及公共课考试大纲》。

考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宿州学院东校区。

时间

上午

下午

我校将于4月19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于4月21日下午5:00前将查分申请传真至招生就业处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查分申请必须留有手机号码),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如成绩确有问题会电话通知到本人,反之则不再电话通知。4月27日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传真:0557-2875360,邮箱:szxyzjc@163.com

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我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1. 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申请免试的退役士兵录取原则: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毕业生退役士兵,本人自愿报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资格复审通过后,可免试入读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升本专业。

参加考试的毕业生退役士兵、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录取原则:在公共课、专业课单科线均不低于70分的前提下,各招生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公共英语、计算机基础。

4. 调剂录取:在我校总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进行校内调剂,调剂办法是在公共课、专业课单科线均不低于70分且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中,按照公共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到报考专业,公共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则按照公共课中的先公共英语、后计算机基础成绩排序录取。

6. 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2. 我校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宿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单位密封后寄送我校。

1.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四、奖助措施

十五、工作要求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号文件精神,学校及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招生就业处:

电话:0557-2875361、2871081、2875360(兼传真)

招生网址: http://zjc.ahszu.edu.cn/zs/

相关二级学院: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0557-2871038

外国语学院:0557-287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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