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安徽、江苏、山东、湖南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费标准:
奖助措施:
(一)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项。
2.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贷款机构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申请的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四)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因病住院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1.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考研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毕业生考研。2015年我校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达线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2.8%,录取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1.54%,其中被211、985高校录取131名。
就业工作:
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西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东区:宿州市教育园区
0557-2875361、2871081(其余时间)
0557-2875360(其余时间)
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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