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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

  1. 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 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 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位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1. 国家奖学金: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生。

  3.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3档,分别为特殊困难4000元/年·生,困难3000元/年·生,一般困难2000元/年·生。

  根据贷款机构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生,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用于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2档,分别为特殊困难1000元/年·生,困难500元/年·生。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3. 师范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5.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获得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500元的奖励;对获得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300元的奖励。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减缓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学校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享受一定的勤工助学报酬。

  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确定。

  学校每学期划拨一定数额的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学生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学校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宿州学院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4000元/年,二等每人3000元/年,三等每人2000元/年;中国儿童基金会资助我校贫困女大学生每人6000元等。

  九、就业工作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u.edu.cn/zs/

  0557-2875361、2871081(其余时间)

  0557-2875360(其余时间)

  招生咨询QQ:3431643797

  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号:szxyzs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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