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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二、录取原则

  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按2009年的“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的原则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按2009年的“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中的原则录取。

  8、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根据皖价行费〔2000〕259号、皖价费〔1999〕24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除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外,其它专业在3500--4290元/生/学年之间;住宿费标准为:800--1000元/生/学年。

  通讯地址:北校区位于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邮码:230022  南校区位于合肥市紫云路292号 邮编:230601  学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3513086   学校网址:http://www.aiai.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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