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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国标代码:10878)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邮编:23060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6、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8、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安徽建筑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Central Michigan University,简称CMU)进行(3+1)合作办学,联合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学习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在安徽建筑大学完成三年的基础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学习,达到美国中密歇根大学要求的入学条件后,可赴美国中密歇根大学攻读室内设计专业学士学位,完成第二阶段的学习(按美国CMU学分制)。报考该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详见“中国安徽建筑大学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联系电话:0551-63828083(南校区)、63513083(北校区)

  十、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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