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
第七条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和数学教研部、社科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一)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除外)。
(五)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二)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
(六)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学费20000元/人·学年;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学生学费21000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费19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6000元/人·学年。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jhzcc.edu.cn
电子邮件:zhaosheng@zjhzcc.edu.cn
招生咨询QQ:800037003
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二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9774903。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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