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办学授予合格学完合作项目课程的学生双文凭,即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西澳州中央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文凭和相应的四级证书。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18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六条 学院2011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职生273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十一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对进档填报过中澳合作项目专业的考生,其第一至第六专业均视为有效(不含专业服从),中澳合作项目专业就读期间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新生“钻石”奖学金等二十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
1、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0050 国家标准代码:12870
3、办学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内
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7、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C、学院对进档填报过中澳合作项目专业的考生,其第一至第六专业均视为有效(不含专业服从),中澳合作项目专业就读期间不能转专业。
E、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G、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考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投资理财(中澳合作)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折合百分制不低于60分(单考单招生源除外);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先录取进档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在进档考生中英语单科按5分一档降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额满。
8、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印鉴的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办学授予合格学完合作项目课程的学生双文凭,即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西澳州中央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文凭和相应的四级证书。
(1)联系电话:0571-86739000、86739200、867391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4)院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5)E-mail地址:zjfczs2008@126.com
(6)监督电话:0571-8673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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