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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是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教育部重新确认的全日制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四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院2010年面向浙江等1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浙江省内招生,列入本科第二批次招生(艺术类专业列入艺术第二批招生)。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所有的专业只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和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若生源不足,则英语成绩要求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二条 具体录取方式:

  2. 对于进档后考生,按照“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江苏省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级差为1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进行专业投档,不设分数级差。

  4.艺术类专业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等的,参考其英语成绩。

  6. 凡符合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按办学成本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浙江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收费标准预收学费,预收标准为普通文理本科专业16000元/年·人,木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四个专业17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19000元/年·人,学年末按学生实际所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院网址:http://tmxy.zjfc.edu.cn/。  2.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40077,6392729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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