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项目计划招生60名,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纳入榆林学院2016年本科分省招生计划。
第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九条 按国家规定,我院预留10个计划名额,用于调节省内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校上线的非艺术、体育类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安排专业,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体育、外语、理工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中外合作项目17000元/生•年(前三年),最后一年学费按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标准收取。
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我校入学须知。
第五章 附则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榆林市崇文西路4号
联系电话:0912—3896141 0912-3896142
学校网址:http://www.yulinu.edu.cn/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榆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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