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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二、录取原则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外语语种: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6、录取志愿: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

  8、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10、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体育、外语、理工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联系电话:0912—3893616、3895477 传 真:0912—3896393

  学校网址:http://www.yuli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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