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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E-mail:zsb@ynutcm.edu.cn

  电话:(0871)65918264(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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