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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云南中医学院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云南中医学院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七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中医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E-mail:zsb@ynutcm.edu.cn

举报电话:(0871)6591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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