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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

2019-06-18 0 新闻公告 来源:营口理工学院新闻网
各系、部、部门: 为开发更多优质的公共选修课程资源,深入提高学生的文化、专业、文学、艺术等方面素养,现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1. 人文社科类课程 包括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例如:文化、礼仪、社会、历史、地理、世界、民族等方面的课程。 2. 自然科学类课程 包括有利于拓宽学生的专业素养,例如:数学、物理、化学、天文、气象、农业、生物等方面的课程。 3. 艺术体育类课程 包括有利于增长学生的文学、艺术等方面素养,例如: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方面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 1. 课程须思想端正、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学院的发展方向。 2. 课程的专业性不宜太强,对先修理论课程的要求较低或无需必备先修理论课程,适合面向所有或大部分专业学生开设。 3. 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在编教师,并应具有与任课内容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特长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4. 申报人应能独立、完整地完成课程的教学内容,并备齐该课程的教材(或讲义、参考资料)、教案,以及课件等教学资料。 5. 申报人在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学期内,承担的常规课程教学任务应不多于16课时/周,且不得申报多于两门公共选修课程。 6. 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内容原则上要求少而精,一般为32学时(计2学分),隶属该课程的实验、上机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另计学时。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2019年6月18日至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课程审批 申报人需填写《营口理工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并连同《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等一并提交所属教研室、教学单位,进行开课资格、教学水平、业务能力等的初审,通过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需求与条件等进行审批。若申报人为非教学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则需经其所在部门同意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请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四、注意事项 1. 公共选修课程无缓考和补考,考核不通过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2. 对课程设施,上课时间、地点等有特殊要求的申报人务必在《申请表》中注明,以便教务处根据学院教学资源、学生需求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严禁面向指定系或专业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并且不得与学院开设的常规课程重复。 3. 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应有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科交叉、优化知识结构等;鼓励教师开设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或以培训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为载体的公共选修课程。 4. 为保证教学效果,原则上每门公共选修课程的选修学生人数上限为200人,不足55人的不予开课,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5. 申报人所属单位应于6月24日下班前,将汇总、整理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各一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兴龙 联系电话:(0417)2982135。 办公地点:行政楼231室附件:营口理工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x 营口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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