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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监督机制 推动贯通协同——学校召开“1+X”监督机制专项工作推进会

2020-07-17 0 新闻公告 来源:厦门大学新闻网

7月15日上午,厦门大学“1+X”监督机制专项工作推进会在颂恩楼215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全海出席会议,纪委办、监察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陈雪玲主持。

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巡察办主任林金枝首先介绍了福建省和厦门大学建立并推行“1+X”监督机制的情况,说明了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重要性。林金枝介绍“1+X”监督机制,“1”指纪委监委履行专责监督,“X”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职权进行职能监督,“+”指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的重点是“人”,主责部门监督的重点是“事”,纪委对主责部门落实“事”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再监督。

会上人事处、科学技术处、招生办公室、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四个单位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的工作经验,与会人员就如何加强监督合力,推进学校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座谈。

全海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的“各方面监督协同不够,日常监督不够严格,办法不多、效果不强”的问题,在我们学校不同程度存在。需要更加坚实有力发挥各部门职能监督作用,进一步固化“1+X”监督的制度成果,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更好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海提出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责监督和各部门职能监督要有深度、有精度、有制度、有广度、有强度、有温度,希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自身作为“X”的作用,根据职责职权切实履行职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各职能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推进健全高效协同的监督,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

(纪委\监察处)

责任编辑:陈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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