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1号)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学制:四年
第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院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省内本科第二批次招生。陕西普通类考生进入“教改班”除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外,文史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理工类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均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外省在二批本科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10分(含10分)以上;三批本科(或二批B、C)录取考生总分高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或二批A线)5分(含5分)以上者,入学后可自愿选择进入相应专业的“教改班”。
第十一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或位次相同时优先。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十条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学院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草滩生态产业园 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公网) http://www.xjtucc.edu.cn(教育网)
招生邮箱: zhaoshengban@xjtu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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