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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五、学院概况:

  先进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对准市场设专业、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能力抓教学、对准创业育人才”的“四对准”及“教育教学与社会需要‘零距离’,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零距离’”的“两个零距离”教改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以体验为中心”的“立德树人”理念。

  优越的地理位置:乌鲁木齐-昌吉实现了一体化建设,我院位于乌-昌地区的核心区域—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欧亚大陆桥(北疆铁路),乌奎高速公路,312国道横贯东西,交通十分便利。西部大开发后兴起的龙头企业群分布在学院周边,形成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

  符合职教特色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学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并行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同时提供条件帮助学生获得其它多种技能证书,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实现学生多样化、多元化、高层次就业。

  六、录取规则:

  2、(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我院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

  学制三年。学费:理科专业:3300元/生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班学费:在本院就读期间按已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收取。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

  作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2009年新入校的高职生学费每生每年优惠100元,2008年我院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34.05%,2009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招生专业详见本省、区、市招办公布信息。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颁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2008年我院推行了毕业生“召回制”成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突破。

  十二、招生及录取查询方式:

  2、联系电话:0994—2334961、0994—2362220、  13999359499、13999548822、15899096000

  3、联系人:仝老师、石老师、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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