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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代码(部标):12714

  三、办学层次:本科

  五、毕业证书发放: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执行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我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定;

  5、学院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平行志愿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7、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

  9、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2014年西安翻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院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七、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新收费标准(陕价行发【2011】50号文件)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新招收的计划内本科及高职生执行以下新标准,老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至毕业。

  住宿费:按照不同公寓标准分别为1600、1000元/每生/年。

  九、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710105

  传真:029—85898551

  网址:http://www.xfu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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