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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浙江省高职单招单考并填报温州商学院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温州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标识码:4133013637),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现代商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国际化商学院。学院位于温州市高教园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 学院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浙江省内的投档比例为1:1)。

  第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温州商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获奖面达40%左右。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325035

  学院网址:http://www.wzbc.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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