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校部标代码:12362。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复查入学资格。对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专科学制三年。修满专业人才培养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方式:
传真电话:027-89649819
邮政编码:430415
招办网址:http://zsw.whsw.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201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 下一篇: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