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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校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为1800人,其中国防生50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定向生10人。分省招生来源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全国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

  激励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以第一志愿第一排序报考我校。

  第十一条 国防生、定向生录取政策

  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定向生:我校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收、培养定向生。定向生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各省(区、市)因高考招生政策改革而制定的录取规则,需由我校向考生补充说明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各学科类学费每人每年48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ustc.edu.cn

  传 真:0551-36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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