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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山西中医学院(学校代码:1080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二章 招生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专业设置情况:

  中医学(医学英语方向)继续与大连外国语学院采用“2+3”模式联合培养,即第一、二学年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学习英语,执行该院本科英语专业第一、二学年教学计划。第三至第五学年在我院学习中医专业知识。

  针灸推拿专业(对口升学)与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培养,招生、毕业由山西中医学院负责,上课地点在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日常教学管理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毕业时发放山西中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我院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我院本科中医学(医学英语方向)和针灸推拿学(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中医学(医学英语方向)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我院为在校本科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学院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困难。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学院网址:http://www.sxtcm.com

  传 真:0351-6333210(本科) 0351-2272266(高职)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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