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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2008年招生章程。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四、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录取规则:

  2、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十、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sxhkxy.com 电子信箱:shzyzsb@163.com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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