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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汉中南经济开发区)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始建于1982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面向全国统招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可使用土地面积753亩,建筑面积210385㎡,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119315㎡;总资产2.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789万元,馆藏图文信息资料57万余册。校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厂房,新增大批数控加工设备,凸显了“工厂建在校园里,课堂设在企业中,教学生产一体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新建、改建、扩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54个,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7个,其中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已建成省内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通过与航空企事业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已与全国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每年为毕业生举办校园大小型专场招聘会近200场,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七、招生计划: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将安排40个专业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以各省(市)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行调剂录取。

  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特别贫困生每人每学年3500元;

  3、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十一、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查询。

  学院网址:www.sxhkxy.com

  招生电话: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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