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江苏省内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六、招生计划:
七、报考条件
2、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八、录取规则: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4、普通类录取方法本着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再相同,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6、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以上录取规则如与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省的招生政策。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结算。
十、退费办法
十一、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联系电话:0512-82190377、15306215336、15306215335、15306215337、15306215526
网 址:http://tec.suda.edu.cn
E-mail: sdyyzsb@163.com
十三、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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