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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江苏省外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七、招生计划: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认可各有关省、市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对符合省级招委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结算。
十一、证书发放: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联系电话:0512-82190377、0512-82190399、18896830131、18896830132、18896830133
网 址:http://tec.suda.edu.cn
咨询地点:苏州大学周庄校区(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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