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七、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九、录取规则:
2、学校根据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按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6、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1%预留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4、资助措施:
十三、证书类别及颁发:
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申请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
1、本章程适用于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对江苏省外招生;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联系电话:0512-82190399、0512-82190377、18896830132、18896830133、 18896830131
咨 询 QQ: 800030620
招生信息网:http://tec.suda.edu.cn/zs
电子邮件: sdy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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