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商铺招租公告(第二次)
目前,沈阳建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商业区第一期招租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完善商业区业态,充分发挥商业区服务学生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商业区剩余商铺进行第二次公开招租,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竞价人参加承租竞价。 一、招租内容 学校商业区业态总体规划为商饮服务类,本次招租商铺共5间,具体情况见《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商铺基本情况表》(附件1)。 各商铺不得经营网吧、酒吧、桌球、游戏厅及影响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学校治安的项目,不得经营烟草、白酒。 二、租期、租金及经营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招租租期除个别特殊说明的商铺外,租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分三期签订合同;东35号商铺租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分五期签订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7月15日,合同价款即竞价成交金额。 首期合同到期后,由学校按照商业区相关管理规定(附件2)进行考核,考核评价合格的,续签第二期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合同价款按竞价成交金额上浮5%计取;第二次考核评价合格的,续签第三期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合同价款在第二期所签订合同中的总价款基础上再上浮5%;东35号商铺第三次考核评价合格的,续签第四期合同(合同期限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5日),合同价款在第三期所签订合同中的总价款基础上再上浮5%;第四次考核评价合格的,续签第五期合同(合同期限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合同价款在第四期所签订合同中的总价款基础上再上浮5%。 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下期合同,学校收回店铺经营权,承租人无条件搬离学校。 2.承租人需向学校交纳经营履约保证金五万元,若承租人在经营期间违反合同约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扣罚相应经营履约保证金。租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退还经营履约保证金。 3.合同终止时,店铺内属于承租人的物品,由承租人自行搬离,未按期搬离,视为承租人主动放弃所有权。装修等不可移动部分,学校不予补偿。 三、竞价人资格条件 1.竞价人应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特许经营的需符合法律等有关规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应具有所申报业态一年以上从业经历(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3.竞价人为学校商业区原承租人且未搬离学校的,须提供学校认可的搬迁承诺书及搬迁保证金交纳证明。 4.竞价人应就以下内容做出诚信承诺:(1)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要求;(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学校相关制度及规定;(4)本人及聘用员工身份真实,无违法、违规等行为;(5)无虚报或提交虚假资料的情形;(6)不与其它竞价人串通或采取商业欺诈手段竞价;(7)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竞价人;(8)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义务,自觉承担违约责任。诚信承诺格式参照《参加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活动诚信承诺书》(附件3)。 5. 东35号商铺经营业态为品牌餐饮业态,竞价人还需提供餐饮经营品牌的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授权,与该品牌名称一致且在正常营业中的实体门店品牌使用证明和营业执照。且不得经营汉堡炸鸡类餐饮项目。 6.报名资格否决条件:(1)近三年有过不良经营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2)学校商业区原承租人未提供有效搬迁承诺书及搬迁保证金交纳证明的;(3)在学校商业区经营中有过不良经营行为的;(4)已在学校商业区公开招租中竞得商铺的。 四、具体要求 1.经营范围及要求: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所经营的项目相关要求办理完毕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经营过程中不得变更业态类别。 全部商铺均不允许动用明火,不允许产生油烟,不得产生影响师生学习生活的噪声。 2.店铺管理:(1)承租人不允许对店铺进行转租、转包或者分租、分包,不得改变租赁用途;(2)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业;(3)各店铺须安放标牌,注明店铺经营范围、负责人、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4)禁止店铺开展任何形式的储值及预付性销售行为。 一旦发现承租人违背以上店铺管理规定,学校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店铺经营权,经营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已交纳的当期租金按实际经营天数扣除后无息返还,承租人无条件搬离学校。 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涉及返还商铺租金的,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3.消防管理: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校园商业网点安全管理责任状》执行。承租人保证室内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俱全,有消防应对预案,对店内人员进行消防培训,能够正确处置消防隐患并正确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4.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食品安全检查条例》及《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食品安全合同》执行。 5.经营场所卫生: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场所清洁计划》执行。 6.物业管理:学校对商业区进行物业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公共设施报修、食品安全检查、人员及车辆管理、经营资质及档案管理、水电等费用收缴、消防安全巡视等工作,承租人按照每月6元/平方米的标准(每年按照10个月计取),在每期合同执行前提前交纳本合同期内应当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按市政有关标准,按每月实际发生额交纳(目前电费按照1元/度,水费按照4元/吨收取);此外,根据业态经营内容和实际经营情况按月收取相应的垃圾清运费(餐饮和西点面包业态垃圾清运费150元/月,水吧垃圾清运费50元/月),由管理部门负责将垃圾统一送到校内垃圾场,再由学校统一清运。上述费用由承租人单独交纳,不计入租金内。 7.突发事件处理: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8.店铺装修:商业区整体外部装修由学校统一负责,店铺门脸及内部装修由承租人负责,为体现商业区整体风貌,店铺出入门由承租人按学校统一要求安装“肯德基门”(东36号商铺除外),门两侧窗及上亮的装修风格与“肯德基门”相同,门窗所有权归学校。承租人装修房屋需提出装修方案,经学校同意后由承租人自行组织实施,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装修期间不允许在商业区公共区域内堆放施工材料、工具,装修垃圾由承租人自行清运出校园。装修期间需设立围挡,围挡外不得存放装修材料和工具,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师生正常通行。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及房屋内部、外部设施(包括水电表和管线、采暖设施、电气设备、消防设备与消防报警设施等)。东36号商铺承租人需对教学区三厅2层东侧“贰零壹空间”休息区桌椅进行更新,桌椅更新方案及商铺装修方案经学校同意后由承租人自行组织实施。 9.考核:由学校按照商业区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0.其他管理: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管理办法》执行。 11.承租人为独立经营个体,承担承租期间的全部责任。 五、现场踏勘安排 踏勘时间:2021年7月10日9:00至15:00 踏勘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详见《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商铺位置示意图》(附件4)。 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91885 踏勘要求:竞价人自行前往预申报商铺踏勘,为理性合理竞价做好准备。同一竞价人最多允许2人参加踏勘,参与踏勘人员应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填写《沈阳建筑大学入校人员申报表》(附件5),并于2021年7月9日9:00-12:00发送至hqjyglb@sjzu.edu.cn进行备案登记,踏勘当日刷身份证入校。 六、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9:30至11:00 报名地点:沈阳建筑大学正门西侧门卫接待室 报名要求: 1. 竞价人按《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6)要求,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诚信承诺书及商业区招租业态申报表(附件7),一个竞价人可申报两种业态。学校将对各竞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请各竞价人于2021年7月11日14:00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五万元竞价保证金,并将银行支付凭证以照片(或截图)形式发送至zbb@sjzu.edu.cn,注明竞价人姓名、电话及竞价保证金字样。认缴竞价保证金是成为有效竞价人的必要条件之一。 所申报业态报名不足三家的,不安排此业态竞价。 七、竞价安排 竞价时间:2021年7月12日9:30 竞价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7月12日9:00,经审核后具备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入场,每个竞价人最多可入场2人,竞价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竞价牌。参与竞价人员应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填写《沈阳建筑大学入校人员申报表》(附件5),并于2021年7月11日9:00-12:00发送至zbb@sjzu.edu.cn进行备案登记,竞价当日刷身份证入校。 业态竞价顺序按餐饮、文具及日用品、西点面包、水吧、其他依次进行。请各竞价人随时在候场区域等候,否则错过竞价时间后果自负。 八、竞价办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个人或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其经审核后具备竞价资格项目的竞价。竞价开始后,不允许任何场外人员入场。 按业态种类对各商铺逐一竞价,从设定的底价起竞,竞价币种为人民币,每次加价不低于一千元的整数倍,不加价者无权竞价。当出现只剩一个竞价单位(个人)时,主持人确认价格三次,确定成交金额并确定为承租人,承租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一个竞价人只可竞得一个商铺,竞得商铺并签字确认后,即不再具备竞价资格。 竞价人竞价成功后拒绝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的,学校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后续竞价人资格。 某一商铺无人参与竞价或竞价单位(个人)少于3家时,取消此商铺本次竞价。 竞价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商业区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只有原承租人具有相同价格叫价权力。 九、竞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3日 发布媒介:沈阳建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 十、商铺租金、经营履约保证金交纳及租赁合同签订 时间:承租人于2021年7月14日交纳商铺租金后,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室(后勤服务集团经营管理部) 承租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后,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经营履约保证金,如其未按照本条款规定按期交纳商铺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学校不予退还经营履约保证金。 十一、特殊说明 1.本次招租涉及的竞价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不接受现场交费。 2.学校在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未竞得商铺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原支付路径无息返还。 3.竞价保证金(经营履约保证金)、商铺租金等汇入以下账户(本账户不接受现金直存): 户名:沈阳建筑大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支行 账号:21001480008059200098 4.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招租时间、地点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学校将在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各竞价人密切关注。 招标办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24-24690651。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商铺基本情况表 2.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相关管理规定 3.参加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活动诚信承诺书 4.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商铺位置示意图 5.沈阳建筑大学入校人员申报表 6.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清单 7. 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业态申报表
沈阳建筑大学 2021年7月2日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商铺基本情况表 2.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相关管理规定 3.参加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活动诚信承诺书 4.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商铺位置示意图 5.沈阳建筑大学入校人员申报表 6.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清单 7. 沈阳建筑大学商业区招租业态申报表
沈阳建筑大学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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