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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其他说明:英语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按建筑工程俄语强化方向进行培养,入学后外语教学为俄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俄语语种考生。建筑学、城乡规划、园林(景观设计方向)、风景园林等专业要求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三、专业设置说明

代码

学制

授予学位门类

建筑学

理工

082802

五年

工学

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理工

082803

四年

工学

土木工程

理工

081006T

四年

工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

理工

081201

四年

工学

安全工程

理工

081005T

四年

工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

081801

四年

工学

物流工程

理工

080201

四年

工学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理工

081003

四年

工学

环境工程

理工

080801

四年

工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

080703

四年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120102

四年

管理学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理工

080406

四年

工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

080403

四年

工学

功能材料

理工

120103

四年

管理学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理工

120105

四年

管理学

土地资源管理

理工

120405

四年

管理学

法学

文史

120201K

四年

管理学

会计学

文史

120206

四年

管理学

环境设计

艺术(文)

130503

四年

艺术学

产品设计

艺术(文)

130504

四年

艺术学

动画

艺术(文)

130310

四年

艺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130502

四年

艺术学

英语

文史

070102

四年

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等说明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者;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文史类专业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法学专业为语文、外语、数学,工商管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

7、我校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者;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为:当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级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日程安排:2014年2月25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4年3月7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4年3月8日,体育专项测试;2014年7月,招生录取。

9、联系电话:024-24693969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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